2022年06月21日 18时40分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浏览量:次新卫科教函﹝2022﹞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教创新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医学科研行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提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突能力,强化院感防控,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定于2022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科研诚信教育专项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6月21日-2022年10月20日。
二、培训内容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相关工作专项培训
1.解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
2.以精益化管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3.临床实验室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
4.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相关知识;
5.生物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二)科研诚信教育专项培训
1.医学科研诚信之行为规范;
2.医学科研中的不端行为定位及其应对要略;
3.医学科研诚信及其相关主要问题的定位及应对要略;
4.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相关内容;
5.医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
三、培训人员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药、护、技等)和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相关工作人员。
四、培训方式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相关工作专项培训
此项目培训主要采取远程培训形式,参加培训人员可登录 “新疆医学教育网( http://www.xjyxjyw.com ) ”参加学习 (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通过此培训完成相应的课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授予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7分。
(二)科研诚信教育专项培训
此项目培训主要采取远程培训形式,参加培训人员可选择登录“好医生网(http://www.cmechina.net)、华医网(http://www.91huayi.com)、新疆医学教育网( http://www.xjyxjyw.com )”,参加其中一个网站课程内容的学习 (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通过此培训完成相应的课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授予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3分。
五、培训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员的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对县级以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参加培训者,由各地(州、市)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
(二)培训情况及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学分审核、当年医师定期考核、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注册、药学、医技以及其他人员档案管理等,并与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医政医管处 莫良 杨庆 0991-8550975
科技教育处 加依娜尔·努尔旦 张倩 0991-856010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