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B类)
(公开)
新卫办建发〔2025〕12号 签发人:于爱平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帕力旦·吾布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民族药)博物馆的建议》(第155号)收悉。经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中医药文化资源基础扎实。目前,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和田学院、自治区药物研究院、阿尔泰山中草药博物馆及部分疆内中药企业均已建成中医药展示馆(标本馆),开展文物收藏、标本展示及科研工作。其中,自治区药物研究院依托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累计采集制作标本20余万份,资源储备丰富。
二是中医药文化宣传成效显著。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项目,多维度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通过举办“中医药文化服务周”,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开发系列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以及创作“新丝绸之路上的中医药”纪录片等形式,全方位展示中医药文化。同时,确定自治区中医医院、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新源县中医医院、阿尔泰山中草药博物馆等6家单位作为自治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中医药文化广泛传播。
三是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自治区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疆内有关中医药展馆进行调研,与新疆文旅投集团等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围绕自治区中医药博物馆建设的可行性、实施路径及下一步计划形成专题报告,并已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自治区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工作。在 "十五五" 规划期间,主动对接国家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立项支持;同时,以建设新疆中医药大学为依托,通过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学术、平台等方面的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新疆中医药博物馆建设。
二是深入开展自治区中医药博物馆的定位、发展规划研究,同步探索展示内容设计方案与现代展陈技术结合路径,生动呈现中医药发展脉络与文化内涵。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地区中医药博物馆的先进经验,为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展示窗口奠定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自治区中医药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