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B类)
(公开)
对自治区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123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新疆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新疆维吾尔医药产业发展 打造民族医药创新高地的提案》(第123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构建全链条标准化体系,夯实产业基础。经公开征求意见、组织研究论证、进行社会公示等程序,会同自治区工信、药监等部门召开座谈会深入研讨,最终协商形成天山雪莲、紫草等44个品种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和西红花、蔷薇红景天等51个品种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药材目录(第一批)》,已于2026年1月13日正式印发实施。每年在全疆范围内遴选支持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定制药园”。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58个“定制药园”,选派技术人员赴重点县市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服务和培训,累计培训种植户、合作社、企业等生产主体700余人次。
二是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石河子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研究院等16家单位,围绕甘草全产业链生物医药产品研发,组建“甘草全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支持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联合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物研究院、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围绕维吾尔药创新研发,组建“维吾尔药产业创新联合体”,旨在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创新驱动,突破技术瓶颈。强化科技支撑产业发展,通过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等渠道,立项支持了“新疆高发病的中药(民族药)创新药研发、大品种二次开发与产业化”等19个项目,总经费投入达59918.46万元,其中财政科技经费25731万元。夯实基础研究,通过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了“新疆民族药阿魏新颖倍半萜Ferulasong A防治胃癌的靶点与作用机制研究”等162个项目,投入财政经费2386万元。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2025年新认定一批中医药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并对新疆生物药械重点实验室、新疆药物临床研究重点实验室、新疆和田特色中医药研究重点实验室、新疆中药医院制剂循证与转化重点实验室、新疆民族药经典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个运行良好的平台给予奖补资金1100万元,有效激发了平台的创新活力。
四是打造区域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建成新疆中药材线上交易平台,交易金额1.5亿元。先后完成12部少数民族医药经典古籍文献的整理翻译研究、47部古籍文献的修复和《中华医藏》30部维吾尔医类医籍提要,建立了维吾尔医药古籍数字图书馆。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在大巴扎设立维吾尔医药文化体验中心,吸引中外游客体验特色诊疗服务,带动维吾尔医院特色健康产品销售额超3000万元。
五是完善政策保障,激发产业活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起草了《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于2025年12月10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围绕中药资源保护、提升中药制造品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7个方面,会同工信、科技、药监等部门,从种质资源保护、药材种植、生产加工、新药研发等全链条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维吾尔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白癜风等7个常见病维吾尔医诊疗指南(修订稿)》等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及常见病种少数民族医诊疗指南。制定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特色维吾尔药、哈萨克药、蒙药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区地方特色药品认定标准和程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继续做好中药材“定制药园”建设、中药资源规模化繁育、药材标准研究等工作,推动我区中医药产业升级。二是持续开展38首维吾尔医药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研究考证工作,推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合作,争取开发转化地产中药健康产品。三是研究制定新疆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结合新疆气候、土壤条件和药材生长特性,指导各地种植养殖适宜本地区的中药材,逐步扩大标准化种植覆盖面。
感谢贵委对自治区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伊力夏提 电话:0991-856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