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B类)
(主动公开)
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孙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健康体检机构数据管理、推动数据互联互通以及机构间互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健康体检与数据治理工作总体进展
我区持续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十年,投入近百亿元、惠及数千万人次,建成2400万人次天山自然人群队列,健康数据资源规模持续扩大。依托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00%接入。2024年9月建成自治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上线80项检验、306项影像互认项目,截至2026年3月累计互认87.7万人次,有效减轻群众重复检查负担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时,我委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建自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实施方案》,推进系统整合、数据精简、破除条块分割,为健康体检数据统一治理奠定基础。
二、对建议事项的逐条落实答复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标准化建设
我委已将健康体检数据治理纳入数字新疆、健康新疆建设总体布局。依托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医疗服务指导中心等单位,正加快制定全区统一的健康体检数据采集、编码、传输及交换标准,推动在各级体检机构规范应用。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上,升级数据枢纽功能,专项规划建设新疆健康体检数据集中管理与共享服务子平台,统一归集城镇职工、在校学生、全民健康体检等多场景数据,从源头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标准统一、入口统一、管理统一。
(二)建立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我委已制定覆盖检前、检中、检后的数据质量控制细则与操作规范。将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标准化程度,纳入体检机构校验、互认资质评审及绩效考核。依托自治区临床检验、影像质控中心,常态化开展室间质量评价与机构质控督导,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数据可信、可用、可共享。
(三)深化数据治理与归口管理
以居民个人为主索引,整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体检、检查检验等全生命周期健康信息,加快构建全区统一健康数据链与数据资产库。同步推进委内22个自建自管信息系统的整合优化,清理冗余字段,归并重复采集,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切实为基层减负,并为区域健康评估、疾病监测、资源配置提供数据支撑。
(四)强力推进互联互通与结果互认
目前,我区已建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数据共享与项目互认。定期公布互认清单,在医生工作站及居民健康门户清晰标识互认状态,并将重复检查率、报告上传及时率、影像调阅成功率纳入医疗机构考核。下一步,将扩大互认范围,推动民营医疗机构接入平台,打通体检数据与诊疗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健康体检、诊疗服务、慢病管理结果贯通互认,最大限度便民惠民。
(五)赋能科学数据中心建设与深度应用
我委将标准化健康体检数据纳入新疆医疗健康科学数据中心核心资源,建立数据分级分类、安全脱敏、共享开放及伦理审查机制。依托卫生健康智慧大脑、高质量影像数据资源池等重点项目,推进数据智能分析、慢病风险预测、早期筛查、健康干预等场景应用,把数据价值转化为基层医疗能力提升、公共卫生策略优化、群众健康获得感增强的实际成效。
(六)强化政策与资源保障
我委正积极申报“数字新疆建设”2026年重点工程,将卫生健康智慧大脑、高质量影像数据资源池、健康体检数据治理等项目纳入财政专项支持,健全稳定投入机制。同时,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与发改、财政、医保、政数、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动,统筹数据标准、系统对接、业务协同及人才培养,形成健康数据治理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加快推进健康体检数据统一归集、标准统一、共享统一、应用统一。
一是完善健康体检数据标准与平台建设,实现多场景体检数据应汇尽汇、规范治理。二是深化检查检验与健康体检结果互认,扩大覆盖范围、提升互认实效。三是推进数据深度应用,赋能疾病防控、健康管理与科学决策。四是健全跨部门协同、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保障体系,推动健康数据真正活起来、联起来、用起来,为各族群众提供全周期、高品质健康服务。
感谢您对新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4月28日
联系部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联系电话:1819919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