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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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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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82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新疆区委会:

    《关于加强新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南疆地区乡村医生数量不足、医疗设备老旧、服务能力较弱在全区范围内不同程度的存在。近年来,我们直面这些困难和挑战,积极稳妥调整相关政策,通过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工作,正在逐步分类解决这些问题,有关问题也得到进一步缓解。

一、关于“健全乡村医疗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稳定基层队伍架构”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并纳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招聘体系。2023年至今已累计招录1667名大学生乡村医师。二是推进乡村医生学历提升工作。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研究乡村医生学历提升实施方案,将全区乡村医生目前学历和年龄情况反馈教育厅。三是推进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22-2025年委托自治区医学高校每年对200名基层全科医生、570名骨干人员,2000名乡村医生分别集中开展为期1年、4个月、1个月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进一步提升。四是持续做好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自治区出台定向生培养与履约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实施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基层用人模式,畅通县域人才流动,显著改善了基层医疗人才短缺的现状,在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分级诊疗、基层首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持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争取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政策相衔接,推动在职乡村医生学历提升。结合区情落实“以需定招”政策,优化定向培养,强化基层医学人才供给。二是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建立完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分梯次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三是拓宽人才帮扶渠道。建立退休专家绿色通道,鼓励退休医务人员服务基层;扩大“银龄人才”计划范围,加大疆内外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加大卫生健康援疆资金对人才队伍与重点专科建设的支持,建立全科住培基层实践基地。

    二、关于“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建设。2014年起,自治区指导各地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并依托全民健康体检工作,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DR、B超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020年底,全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和静县、精河县、库尔勒市、新源县、岳普湖县、察布查尔县、和硕县、霍城县、泽普县、洛浦县、沙湾市、青河县已获批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二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印发自治区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村卫生室功能任务、设置原则、服务内容、静脉给药服务要求、人员和设备配备要求等,进一步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争取国家支持,建立项目库,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主体,支持县级医院、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建设,并加强县域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二是加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对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区域面积较大、县级医院服务覆盖不足的县,在县城外遴选1-2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其检验检查、康复等设备,使其服务水平逐步达到县级医院标准。

    三、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指导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开展自查自评,持续改进和提档升级,到2025年底,全区94%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达到服务能力标准,其中,40.4%的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21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疆作为西部唯一试点省份,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23年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截至目前全区79个县(市、区)达到紧密型标准,占比91.86%,各县域医共体采取科室包联、常驻帮扶和短期派驻等方式,将医共体牵头医院优质技术和服务向基层延伸,同时全面推动县域医共体五大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实现系统性资源整合。三是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延伸。指导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定期下派、以科包院、派驻等多种方式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明确五大帮扶工作任务和21条清单,截至2025年底,全区县级医院帮助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技术903项,新项目615项。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以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为契机,以群众就医感受为着眼点,努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县域医共体健康管理模式,由县级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医共体党委书记,加快建立“管理统一、服务同质、责任共担”一体化运行模式;依托五大资源共享中心、中心药房、审方中心、转诊会诊服务中心,提升县域服务协同与同质化水平。二是推动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建设,明确医共体内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清单,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参与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

    四、关于“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委大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与“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印发了《自治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施细则》,明确了自治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原则、业务架构、部署模式、云网技术架构、业务应用等标准规范。同时也实现了“互联网+医疗健康”部分场景在县域医共体的应用,截止到2025年底,全区医共体“五大中心”覆盖率分别达99.39%、98.68%、91.39%、73.45%、95.54%,中心药房占比61.63%,审方中心占比62.79%,年内共计为基层出具诊断报告767.77万份,提供灭菌服务34.29万次,为基层配送药品3815次。为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自治区医保局搭建10720个乡镇(村)基层云服务点,借助基层云服务实现基本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业务实操,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完成“看病-拿药-报销”流程。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依托五大资源共享中心、中心药房、审方中心、转诊会诊服务中心,提升县域卫生服务协同与同质化水平。二是以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为契机,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统筹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依托数字化技术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延伸到患者家门口,加快人工智能在基层医疗卫生领域的规范应用。

五、关于“强化乡村医疗综合治理”的建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疾控机构深度融入医共体建设。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推进疾控机构深度融入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医共体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绩效考核,制定医共体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责任清单,推进“医共体”向“健共体”转变。二是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委员会协调联动机制,协助做好社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截至目前,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达到99%。三是实施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签约服务提供主体,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加强签约服务管理,截至目前,全区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1.54%。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基层基本卫生健康连续服务。特别是做实“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老年人健康风险开展“红黄绿”三色分级健康服务。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发育评估和科学育儿指导。二是丰富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鼓励各地针对居民需求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三是落实基层卫生民生实事举措。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日儿科诊疗服务(包含全科门诊提供儿科诊疗)全覆盖。新增5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血液透析服务。推进健康科普服务融入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感谢您对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联 系 人:苏晓川

联系电话:0991-856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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