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647041/2024-01316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卫人口监测发〔20241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有效解决一些涉及计划生育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根据20219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7号《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对原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修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计生政法〔199807号)予以废止。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1114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