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3日 19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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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规范(试行)》第十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我委准予注册的来孜娜·西尔扎提等1276名医师信息(医师姓名、性别、医师级别、执业类别、证书编号、执业地点、执业机构、执业范围、发证机关)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等17家医疗机构信息(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审批机关)予以公告(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准予注册的医师信息(截至2024年12月25日)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准予注册的医疗机构信息(截至2024年12月25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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