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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5年版)》政策解读

2025年04月23日 16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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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微生物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卫生健康委2025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和《2025年医政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关于持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需适时调整,今年,我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2年版)》进行了调整修订,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分级管理目录》)。

二、《分级管理目录》主要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5年版)》涵盖我区临床常用抗菌药物122种(以通用名计),其中,非限制使用级48个、限制使用级45个、特殊使用级29个,《分级管理目录》内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

三、《分级管理目录》制定的主要用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5年版)》是为了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根据《分级管理目录》,结合临床感染性疾病诊疗需求,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优化调整。使用本《分级管理目录》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应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按照本《分级管理目录》分级管理原则确认使用级别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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