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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调整自治区整形美容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的公示

2024年06月03日 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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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关于2023年自治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考核评定结果的通报要求》(新卫医函〔2024〕10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及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会议审议,拟调整自治区整形美容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为自治区人民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挂靠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我委将严格保密。

联 系 人:姜娜

联系电话:0991-8567536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0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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