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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表彰自治区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23年03月21日 10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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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社发〔2023〕17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我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及广大老龄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老龄事业取得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激励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授予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等20家单位“自治区老龄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自治区医保局袁平等13名个人“自治区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更大业绩。

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我区老龄事业提质量、上台阶、出成绩,为健康新疆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自治区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自治区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3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自治区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1.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2.自治区医保局待遇保障处;

3.自治区老年大学;

4.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部;

5.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大学;

6.伊犁州残联;

7.伊犁州霍城县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8.塔城地区裕民县老年康乐中心;

9.塔城地区塔城市老年活动中心;

10.博州博乐市锦绣社区;

1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12.昌吉州昌吉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13.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民政局;

14.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

15.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医院;

16.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

17.哈密市伊州区北环路社区;

18.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19.和田地区于田县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20.和田地区墨玉县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附件2

自治区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1.袁平  自治区医保局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管理七级干部;

2.卡比努尔·吐尔干江  伊犁州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3.尼木格尔·巴依尔  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卫生健康委四级主任科员;

4.喻华 塔城地区老年大学校长;

5.石卫萍阿克苏地区社会福利院护理师;

6.热斯哈力·热合木博州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健康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7.茹仙古丽·吾甫尔吐鲁番市高昌区绿园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8.马丽红昌吉州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科长;

9.鲜明巴州社会保险中心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科科长;

10.卢杨巴州库尔勒市卫生健康委干部;

11.孟恩成和田地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12.阿丽玛·吐列德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红石社区居委会委员;

13.李萍克州乌恰县卫生健康委老龄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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