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4日 11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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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新卫科教函〔2025〕21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聂继华、王 凡
联系电话:0991-856010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1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3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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