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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2026年09月16日 18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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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等24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国卫医政发〔2026〕8 号)文件精神,我委结合全区实际,起草了《自治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9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xjwjwyzc009@xj.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自治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二、信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邮编830001。

联 系 人:赵雪 米热阿依

联系电话:0991-8567536

 

附件:自治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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