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年度工作安排,我委近期开展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对象为自治区各类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含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学校医院、医务室等)从事医疗、医技、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专业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拟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
(三)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精神,基层卫生健康机构拟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地(州、市)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也可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需满足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所需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要求。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四)南疆地区拟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南疆地区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南疆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南疆地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也可以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需满足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所需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要求。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五)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64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规定执行(文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查询)。
三、时间安排
1. 2026年10月12日—11月2日开展平台申报;
2. 11月5日—11月25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各地、各单位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申报材料初审;
3. 12月1日关闭申报系统;
4. 12月2日—12月11日召开各专业组评审会议(含答辩时间);
5. 12月15日—16日召开高级职称评委会。
四、申报程序
202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申报采取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基层单位管理员、各级职称评审负责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认真学习“通知公告”栏目中的“职称申报流程”,并按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开展申报及推荐。
(一)申报流程
1. 自治区级卫生健康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平台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 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平台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 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平台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流程
援疆专业技术人员,援疆协议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目前正在援疆且时间已满半年(2026年6月30日前来疆),聘任满5年(任职起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聘任),经受援单位、选派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须提交《援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审批表》(附件4)。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按照要求在平台上传2022年至2026年公需课合格证书。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学时专项核查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请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自行查看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是否有效。如证书已作废,需重新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及考试,成绩合格后可重新生成有效证书。2026年全区卫生系统职称晋升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终审时间以继续教育学分终审通知时间为准。
(二)需提供工作量的专业(系统内选择),工作量采用个人填报和HIS系统抓取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在平台如实填报申报人工作量统计表(系统内自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纸质版由申报人、病案室(信息科)、科室、医务部(护理部)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单位在HIS系统中提取病案首页相关信息导入病案信息数据导入模板中,上传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
(三)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免继续教育学习,需要考试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予以免试。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职称,免当年的继续教育,防疫一线工作时长等同于基层工作时长。之前申报副高评审或中级考试时使用过一线人员优惠政策提前一年申报的人员,本次评审不能再次享受提前一年申报的优惠政策。
(五)2026年度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用视频答辩,答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六)本次评审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员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聘书、业绩成果代表作等申报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和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确有必要时,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申报材料须扫描上传,格式为JPG。所有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意见。各地、各单位须提供1份《2026年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7)。
(七)自本年度起,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表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申报人无需提交纸质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凡已通过2026年度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进入“我的申请书”栏目,可下载电子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电子职称评审表与原有纸质评审表具有同等效力。申报人可自行打印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需再领取纸质版评审表。
六、工作要求
(一)平台申报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平台申报时除第一项基本信息外,其余栏目中填写和上传的附件涉及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照片部分均需遮盖,附件材料正向上传,图片格式(*.jpg格式),可在线遮盖。若附件材料无法打开、内容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各单位必须对申报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的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岗位、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工作量、医德医风、年度考核、下基层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等),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申报。
(三)请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指定职称评审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平台申报工作,请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州、市)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管理人员名单(附件8)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2026年申报人员,均使用本通知附件中所提供的各类表格。
(五)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各单位对报送材料原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平台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与申报材料原件相一致。如出现虚假申报材料、平台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情况,根据《评审条件》相关规定,对申报人进行处理,同时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七、联系方式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阿依努尔
联系电话:0991-8565920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统计分析中心):张信东
联系电话:0991-3850878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91-2887709、3193615
邮箱:xjwjwrcfzzx046@xj.gov.cn
附件2:参加自治区驻村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免学审批表
附件7:2026年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10月12日